關于開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質量專項排查的通知
陜建質函〔2019〕1008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質量專項排查的通知》(建辦質電〔2019〕7號)要求,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加強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質量管理,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決定開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質量專項排查?,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圍
1.城鎮范圍內全部在建安置住房,包括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和其他征收安置住房等;
2.城鎮范圍內全部在建保障性住房。
二、時間安排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到3月10日,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轄區所有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進行排查,省廳于3月10日起,對各市(區)排查情況進行抽查督查。
三、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工程實體質量情況,重點排查鋼筋、混凝土等主要建材情況,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實體質量情況,有無滲漏、裂縫以及水暖、電氣、節能保溫等方面影響使用功能的質量問題。
對存在實體質量問題的項目,要進一步排查各方主體責任落實和發包承包情況,排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項目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落實質量責任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排查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高度重視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質量專項排查工作,認真籌劃組織,健全工作機制,完善保障措施,進一步明確重點任務和實施步驟,確保排查工作取得實效。
2.嚴格監督執法。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所有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立臺賬,逐一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建立整改臺賬,逐一整改,完成整改后,報經工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驗收合格后,逐一銷號。
3.加大輿論宣傳。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媒體作用,積極宣傳好典型。同時,要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的曝光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工程質量的良好氛圍。
4.完善長效機制。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舉一反三,不斷創新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質量管理制度,健全質量責任體系,加強日常監管管理,進一步提升工程質量水平。
請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于2019年3月15日前將本地區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質量專項排查總結、項目清單和匯總表書面及電子版報廳質量安全監管處。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3月4日
發布時間:2019.07.18 | 來源:陜西華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查看次數:1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