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監理協會關于取消公布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名單的通知
中建監協[2015]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監理協會(注冊中心),有關專業監理委員會(分會),培訓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第一批清理規范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8號)的精神,落實關于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申請人繼續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即日起我協會決定取消已公布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名單見附件),同時廢止中建監協[2008]15號、中建監協[2008]16號、中建監協[2008]17號、中建監協[2008]31號、中建監協[2009]04號、中建監協秘[2009]05號、中建監協[2009]07號、中建監協[2009]13號、中建監協[2009]14號、中建監協[2009]19號、中建監協[2009]24號、中建監協[2009]29號、中建監協[2010]11號、中建監協[2011]14號、中建監協[2012]09號文件。
我協會公布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取消后,申請人依據國發[2015]58號文件的要求,可參加用人企業、有關機構按照繼續教育的標準和要求組織的培訓。
附件: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單位名單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
2015年11月13日
抄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發布時間:2016.01.29 | 來源:陜西華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查看次數:2131 |